娄律党发〔2020〕20 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转发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娄律党发〔2020〕20 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转发全国律 师行业党委<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 评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湖南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转发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支部对照《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市律师行业党委将据此对律所党组织进行实地考核、督导。
中共娄底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抄送: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