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律党发〔2021〕20 号  关于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娄律党发〔2021〕20 号



关于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

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直属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质量,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表彰范围为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律所的党员律师,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从党建规范化验收合格的党组织中产生。

共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发挥政治导向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严守“三条底线”。

2.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年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健全,基础工作扎实,达到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标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本所律师队伍风清气正。

3.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明显。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决策层高度重合,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管理层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组织在律师选聘、培养、推优、选拔、晋升和执业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政治把关作用。

4.发挥职能成绩突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在实施双培工程、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抗击疫情、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成绩显著,律所党组织建设实现全规范;把党建工作纳入律所发展整体规划,把党建要求作为平时考核评价内容;积极参与行业党委组织的各项党建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党建工作与律所文化建设深度结合。

6.近三年,律师事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本所律师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警告以上的行政处罚、公开谴责以上的行业处分。

(二)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抗击疫情、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立场坚定,敢于同社会上不正之风和不正确言论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

5.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模范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示范带动作用。

6.近五年未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7.党组织关系转入律师行业1年以上的党员律师。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党规,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积极参与党建经验交流、理论研讨等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4.近五年未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5.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此次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中产生。

6.党组织关系转入律师行业1年以上的党员律师。

三、评选表彰程序

1.酝酿推荐:符合推荐表彰对象基本条件的基层党组织由所属县市区司法局党组酝酿推荐,党员律师和党务工作者由所在党组织酝酿推荐,并报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审核。市直属各党支部拟推荐名额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办酝酿推荐。

2.审查考察: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办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于6月1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表彰对象以及先进事迹材料按拟推荐先后顺序排序汇总后报市律师行业党委。

3.审定:推荐名额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审核后报市司法局党组审定。

4.公示:拟推荐对象名单经审定后,在市司法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表彰:市律师行业党委根据市司法局党组审定意见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证书、奖牌、奖金。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直属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把关,多方听取意见,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填写推荐审批表时应签署廉洁意见。

2.报送推荐材料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主要事迹要条理清楚、言简意赅,先进基层党组织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可附表。于6月13日17点前将电子版报送至市律师协会邮箱。

3.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直属各党支部要对这次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市律所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对标对表,创先争优,更好地发挥作用。

联系人:郭丁实;联系电话:0738—8235787

电子邮箱:ldlawyersa@126.com。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中共娄底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

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市直

1

3

1

娄星

0

1

0

冷水江

0

1

0

涟源

0

1

0

双峰

1

2

1

新化

1

2

1

合计

3

10

3



















附件2

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推荐单位:                                       编号: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所在地


党员人数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县市区

司法局党组

推荐、考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律师行业党委

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

党组

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推荐单位: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 党

时间


文 化

程 度


职 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

表彰

情况






所在党组织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司法局党组考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律师行业党委

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

党组

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推荐单位:                                       编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 党

时间


文 化

程 度


职 称


工作单位及党内职务


任该职务

时间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

表彰

情况






所在党组织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司法局党组考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律师行业党委

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

党组

审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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